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加强科技创新意见
2016/1/7 9:48
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意见》,对做好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体制机制,率先建成符合创新型国家要求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体系;到2030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
《意见》包括7大部分共24条,就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创新科技体制机制、明确科技创新重点、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意见。
《意见》把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首要任务,指出要着力加强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改进科技创新组织管理方式,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和创新评价机制,以体制机制保障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
《意见》要求,加快科技计划、科研经费、科技服务管理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登记、信息公开公示等制度,推进科技项目管理和成果信息服务平台、成果推广应用、科研信用评价、科技成果及其转移转化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建设;加快科研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和激励办法。
《意见》提出,要在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和单位预算中落实科技创新投入,原则上科技创新经费比例应不低于本单位生产服务总值的2.5%。在国家和地方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中,要安排适当比例的经费用于工程技术难题攻关等。在基础测绘科技经费及各省各单位科技经费中,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的奖励和报酬比例,可从现行的不得低于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的20%提高到50%。
《意见》指出,要开展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海洋测绘、智慧城市、应急测绘等方面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水下地下测绘、全球测图与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等方面的共性技术研究,加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资源三号卫星后续星和系列测绘卫星等方面的研究,强化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技术研究,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交叉融合研究;加强国产自主高端装备研发,研究制定使用首台(套)重大自主技术装备的鼓励政策。
《意见》明确,要推进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和部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分类整合、布局优化,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及众创、创客空间等新型创新平台,打造科技要素相对集中的区域创新联盟、协同中心;完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检查评估与动态管理,加快测绘地理信息智库建设。
《意见》强调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指出要扩大企业专家在各级科技咨询决策机构中的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带头人申报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国内外资本投入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先行投入、自行设立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先进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经遴选纳入政府科技计划,予以资助;支持企业基于“互联网+”理念,推进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增值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模式。
《意见》指出,要着力培养新一代高层次复合型科技人才。强化“项目+人才”的科技创新人才分类支持,鼓励年轻科技人员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加强高精尖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国际联合研究团队,支持申报国家创新团队;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赋予创新人才更大的财务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按照国家规定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
——摘自《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